Saturday, November 24, 2007
一直以来都很喜欢俄罗斯文学家高尔基的一句话:“ 要知道,‘ 给 ’永远比‘ 拿 ’更使人愉快。” 一个人能做到施惠予人,本来是件好事,但如果总是想得到别人的回报,那么,不仅原来成人之美的好意俱灰飞烟灭,同时也表现了自己人格的低下。一个发自内心的真诚帮助,不就应该只是为了自己得到实惠,而是真诚相助,那么自然也不会产生有求于对方回报的念头。
曾经听过一个故事:三国的时候,东吴人董仙卜居庐山,以行医为业,给人家治病,他不向患者索要金钱报酬,也不记患者的名字,只求患者回去后栽种杏树。治好轻病的栽树一棵,治好重病的栽树五棵,若干年后,共栽得杏树十万棵,绿阴成林,造福子孙后代。所以人们称这些杏树为“ 董仙杏树 ”。 故事中的董仙为别人做了好事,不要受惠的人给自己以恩谢,只要求受惠的人为他人、为社会做好事。这种精神是可贵的,是值得后人推崇的。 这是一种无私奉献的精神,是一种高尚的人生境界。 如果我们都能做到“ 舍己毋处其疑,施人毋责其报 ”作为待人处事的座右铭,那么我们的社会就会更美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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